
罗玉芹律师,中共党员,自2016年开始投身法律行业,现任职于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以及团队负责人。她不仅拥有大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还在2013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并于2024年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执业至今,罗玉芹律师累计办结案件超过一千件,担任数十家政府、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法律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刑事辩护领域,罗玉芹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她总能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点。在周XX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四项罪名对周XX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也全罪认定并判处周XX有期徒刑四年,还处罚金七千元。但该律师全面研判一审判决书、案卷材料及相关证据,重点围绕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的定性及量刑展开核心辩护。在四项罪名叠加的复杂情况下,她精准锁定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定性争议核心,通过扎实的法律论证成功剔除不当罪名。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上诉意见,将周XX的指控罪名从四项减为三项,刑期从四年缩短至三年六个月,罚金也相应减少,显著降低了当事人的刑事处罚后果。
在建设工程领域,罗玉芹律师同样表现卓越。在周XX与陈XX、A公司、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发包人、承包人、代理人、实际施工人的多层法律关系。陈XX的主体存在资格争议,代理关系界定难度高,A公司虽授权陈XX为项目代理人,但明确限定项目部印章不得用于签署经济合同。罗玉芹律师紧扣代理关系与合同相对性,否定陈XX的被告主体资格,辨析法律关系,将责任主体引向A公司,同时明确指向实际责任方,转移争议焦点。进一步辨析法律关系后,主张无论本案法律关系如何定性,付款义务均应归于第三人B公司(发包人)或A公司(承包人),而非陈XX个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认定陈XX个人并非合同相对方及付款责任人,使其免于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在黄X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XX公司以尚未从发包方B公司实际收到退还的保证金为由,主张向黄X返还保证金的条件未成就,这是典型的背对背付款抗辩。罗玉芹律师作为黄X的代理人,从合同目的、债权确定性、公平原则三个维度切入,精准运用法律原则,成功否定XX公司的抗辩理由,清晰界定XX公司作为对外签约主体的风险防控责任,否定其将收款风险转嫁给内部合作方的行为。在成功追回保证金本金的基础上,她还积极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并获支持,最大限度弥补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在婚姻家庭领域,罗玉芹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罗XX(男)与罗XX(女)同居关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中,案件涉及婚约财产与同居析产的复合纠纷。罗玉芹律师经全面研判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确立了分案诉讼、精准施策、调解优先的代理策略。先后提起两起诉讼,其一为婚约财产纠纷,主张返还彩礼、首饰、婚礼相关物品及日常花费等共计14万余元;其二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并分担共同债务。最终,在婚约财产纠纷中成功为当事人追回部分彩礼现金、全部贵重金饰以及具有实用价值的摩托车;在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中,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共有车辆顺利收回。两案通过调解方式快速解决,既为当事人追回核心财产、减少损失,又避免了冗长诉讼带来的时间与精力消耗。
接下来详细介绍两个典型案例。先看周XX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这是一起刑事诉讼案件,周XX作为被告人,因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还经常在校园内外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又两次纠集、组织十余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对其提起公诉。周XX的核心诉求是减轻刑事处罚。本案的办案难点在于,一是罪名定性争议大,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认定需精准区分行为特征、主观目的等核心构成要件;二是二审改判难度大,一审已全额认定四项罪名并作出重刑判决,要实现减罪减刑需推翻一审部分罪名的定性,需提供扎实的法律论证和事实依据。罗玉芹律师的策略亮点在于,全面分析证据,围绕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的定性及量刑展开核心辩护,精准锁定争议核心,通过扎实的法律论证成功剔除不当罪名。
再看周XX与陈XX、A公司、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陈XX作为被告,案件起因是B公司与A公司签订天然气配套工程施工合同,A公司授权陈XX为项目代理人,但限定项目部印章不得用于经济合同签署。陈XX以A公司名义与周XX签订《工程项目内部合作协议》,后双方因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周XX将陈XX、A公司、B公司诉至法院。陈XX的核心诉求是不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本案的办案难点在于,陈XX的主体存在资格争议,代理关系界定难度高,责任主体区分难度大,需穿透合同表象,厘清真正的合同相对方及付款责任主体。罗玉芹律师的策略亮点是紧扣代理关系与合同相对性,否定陈XX的被告主体资格,辨析法律关系,将责任主体引向A公司,同时明确指向实际责任方,转移争议焦点。
两案虽案由不同,但都体现了罗玉芹律师对法律关系和证据的精准把握。在刑事案件中,她精准分析罪名构成要件,通过法律论证剔除不当罪名;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她紧扣代理关系与合同相对性,厘清责任主体。
罗玉芹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证据组织方面,她全面分析案件证据,在刑事案件中围绕关键罪名的定性和量刑收集和整理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梳理合同、授权文件等证据来确定责任主体。在法律适用上,她精准运用法律原则,如在黄X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从合同目的、债权确定性、公平原则三个维度切入,成功否定被告的抗辩理由。在谈判和庭审方面,她能准确把握时机,在刑事案件二审中,通过精准的辩护说服二审法院改判;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清晰的法律论证让法院采纳自己的意见。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多罪名叠加的案件,法院会更加注重罪名的准确认定,律师精准的法律论证和证据分析对于当事人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对于代理关系和合同相对性的认定越来越严格,这要求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准确把握法律关系,穿透合同表象,确定真正的责任主体。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对于婚约财产和同居析产纠纷,分案诉讼和调解优先的策略能够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从数据到案例,不难看出罗玉芹律师在刑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领域的系统优势。她高效、精细、策略灵活,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总能找到破局点,为当事人扭转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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