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杨XX因同事张XX的借款请求,抵押自己唯一房产贷款后出借95.55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张XX却拖欠不还,杨XX在巨大压力下甚至吞服安眠药自杀。在此困境下,杨XX委托了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的彭艳军律师,将张XX诉至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彭艳军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在北京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房屋继承等领域,同时在民间借贷等复杂案件中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众多,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作为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等节目嘉宾以及《新京X》等媒体的点评专家,彭艳军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律师的价值不止于熟稔法条,更在于策略博弈和人心洞察。
在案件中,被告张XX辩称双方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委托投资理财关系,且对还款金额存在争议。面对这种复杂局面,彭艳军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他仔细梳理了当事人提交的转账记录、交易明细、微信账单、支付宝账单、通话录音等证据。通过对转账记录的分析,明确了杨XX向张XX转账的事实,证明了借贷关系的存在。对于张XX提出的与杨XX非民间借贷关系的抗辩,彭艳军律师指出张XX提交的李XX与案外人的借款协议及借条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在利息计算方面,彭艳军律师根据张XX与原告之姐杨XX在20XX年X月X日的谈话中对借款本金、利息计算方式的明确约定,确定张XX支付的部分应按利息计算。同时,对于双方在还款金额上的争议,彭艳军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对于张XX称偿还现金20000元但未提交证据佐证的情况,不予认可;对于杨XX提出的应扣除其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分多笔向张XX转账的48700元,因该款项未计算在本案借款本金中且属于其他借贷关系,建议另案解决。最终,法院采纳了彭艳军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张XX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
彭艳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解决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的痛点与难点,为杨XX维护了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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