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天成律师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他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在疑难执行案件方面,他成功激活多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助力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实现债权清偿;在民商事诉讼领域,为众多客户解决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等问题;在刑事辩护中,为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上,已累计服务超百家企业。
吴天成律师核心业务聚焦于疑难执行案件与民商事诉讼。在疑难执行案件中,他尤其擅长针对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财产线索深度挖掘、执行程序合法性审查、执行异议与复议等法律途径,帮助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在民商事诉讼里,他的业务广泛,涵盖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以及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债务清偿等商事诉讼。同时,他还能处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辩护案件和政府法律事务及行政争议解决等行政诉讼案件。
吴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融合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在处理涉及公司股权、合同架构、资产重组、财税合规等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识别风险点,提供更具战略性的解决方案。他以庭审表达犀利、逻辑严密著称,善于在对抗性程序中抓住关键细节,灵活运用法律与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并且,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够清晰分析案件风险与利弊,帮助客户理性决策。自2019年起,他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务实可行的风控与争议解决策略。
下面来看吴天成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卢某是债权人。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卢某的债权几乎陷入绝境。卢某的核心诉求是实现自己的债权,追回被拖欠的本金。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公司已“空壳化”,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其次,要突破公司独立人格的屏障,找到股东的责任承担点并非易事。再者,需要精准运用法律依据,证明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该行为与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之间存在关联。
吴天成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且存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吴律师深入梳理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维权矛头依法指向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并成功将该公司与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
最终,法律策略的精准运用带来了显著效果。在清晰的法律规定与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方认识到其难以推卸的法律责任。案件甚至未及开庭审理,某公司与股东张某便在庭审前置程序的重压下,主动提出和解,最终与卢某达成协议,全额归还了拖欠已久的本金。
这起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其一,为面对公司无财产执行“终本”裁定的债权人提供了一条有效的维权路径,即可以通过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依法刺破公司面纱,向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个人追索。其二,强调了股东出资义务是法定的核心责任,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不能逃避出资责任。其三,凸显了专业律师在识别潜在法律救济途径方面的重要价值,能够将看似“终局”的败局转化为破局的契机。其四,提醒债权人在面对执行困境时,要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具有普遍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日益频繁,股东出资问题成为影响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因素。当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清偿债务时,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本案的解决为同类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助于推动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加规范和公正。同时,也提醒股东要切实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