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2018年间,某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引发了投资者的索赔诉求。原告沈X在买入该公司股票后遭受投资损失,遂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等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徐晓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长期服务于上海地区,同时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秉持“专业深耕、精准赋能”的执业理念,专注于证券投资者保护等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
在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团队展现出了专业且严谨的办案能力。他们全面梳理了案涉股票交易记录、上市公司公告、大盘及行业指数走势等证据,精准确定了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依据“先进先出”原则,计算出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5300股,买入均价6.8996元,持有至基准日后,投资差额损失为12293.88元。
然而,被告辩称原告的投资损失中应扣除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公司自身经营负面事件等非系统性风险因素,且部分损失与虚假陈述无关。面对这一棘手的抗辩,徐晓律师充分发挥其在证券信息披露合规及证券欺诈诉讼领域的丰富经验。他充分论证了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的实际影响,同时认可法院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扣除风险因素的权利。这种专业且务实的态度,最终促使法院采纳了原告的核心损失计算方式,并仅酌情扣除20%的系统性及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沈X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9854.77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徐晓律师在处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为投资者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复杂的证券纠纷案件中,成功应对各种难点和挑战,为投资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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