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在XX县X工地,马XX与戚XX因电线扯脱琐事,和史X1、史X2等人发生激烈争吵,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马XX、戚XX致使史X1受伤。经鉴定,史X1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次日,马XX接到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因初涉刑事案件内心慌乱,初期未能完整如实供述案件经过。3月23日,马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羁押于昆明市XX区看守所。案发后,心急如焚的马XX家属多方了解后,找到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委托从2014年开始在昭通执业的程隆银律师担任马XX的辩护律师。程隆银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马XX,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耐心安抚其情绪,引导他清晰回忆冲突细节。同时,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公诉机关提交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逐一梳理和分析。
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程隆银律师发现本案存在诸多可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马XX系经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虽初期未如实供述,但在后续调查中逐渐配合,具备认罪悔罪的基础;马XX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属初犯、偶犯,此次犯罪系因工地琐事临时起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马XX及其家属有强烈的赔偿意愿,希望能通过经济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基于这些分析,程隆银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辩护策略。一方面,积极与马XX沟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达真诚悔罪的态度;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被害人史X1及其家属,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耐心传递马XX的歉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马XX、戚XX共同赔偿史X1人民币68000元,且该款项已全额支付。史X1对马XX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庭审前,程隆银律师做了充分准备。在关键节点,他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指出马XX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如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庭审中,程隆银律师围绕辩护策略展开有力辩护。他首先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但强调马XX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重点阐述马XX已通过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有效弥补了犯罪造成的损害,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马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偶犯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程隆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一结果意义重大,首先,避免了马XX被监禁的后果,最大限度维护了他的人身权益,为其回归社会、重新生活创造了条件;其次,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化,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给予了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再者,促成了双方的和解,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后,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价值。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类案件的处理注重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此类案件不仅要依法惩处犯罪行为,还要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以及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被告人来说,积极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争取谅解,往往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而律师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通过精准的案件分析、有效的沟通协商和有力的辩护,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同时,此类案件的处理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减少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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