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是名普通劳动者,2023年3月4日,她到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班,被派到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做生产线杂工。当时她觉得,有工作干就好,合同什么的应该没问题,没太在意。
然而,2023年4月2X日,XX下班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公司没给她缴纳社保,也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XX慌了,自己受伤不能工作,后续治疗还需要钱,可公司不管。她自己去和公司沟通,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这让她又焦虑又无助,反复想不通为什么公司这么绝情。
无奈之下,XX委托律师徐XX申请劳动仲裁。而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了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于欣律师。于欣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承办过超400件案子。
于欣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一个关键细节:XX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时间是早上X:35,这和第三人公司正常上下班时间不符。
围绕这个细节,于欣律师指导公司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公司的考勤记录、员工手册等,来证明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时间。同时,对XX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分析和质证。
仲裁庭上,双方展开激烈交锋。XX方认为,自己在下班途中受伤,公司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应支付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而于欣律师代表第三人公司指出,XX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非事实劳动关系,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社保补缴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而且事故发生时间并非正常上下班时间,不能认定是下班途中受伤。
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XX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因签了合同,不支持双倍工资;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争议审理范围。最终裁决确认XX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听到结果,XX一开始很紧张,得知确认了劳动关系,才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入职时仔细查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二,遇到劳动纠纷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
这起劳动争议案提醒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很重要,遇到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这个案子里,于欣律师抓住事故时间与公司上下班时间不符的关键细节,为第三人公司成功辩护,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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