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无声的博弈,而证据则是这场博弈中的关键武器。李俊律师,一位在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深耕多年的法律人,他深知证据的力量。从最初接触法律行业开始,李俊就展现出对细节的敏锐洞察力。他毕业于太原工业学院,看似与法律并无直接关联的专业背景,却为他带来了独特的思维方式。理工科的严谨逻辑让他在分析案件时更加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
2019年,李俊正式开启了他的律师执业生涯。从那时起,他便一头扎进各类案件中,在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不断探索。他担任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大理市双廊镇石块村法律顾问等多个职务,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严谨的执业态度,荣获“优秀律师”“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他始终秉持着“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而后才是一种力量。未尽本分,无以担当”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当事人的承诺。
在李俊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看看他是如何在这些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
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以现金方式出借45,000元给被诉方,借款到期后被诉方拒不还款。李俊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他发现委托人持有被诉方出具的借条原件,这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但为了确保诉讼主张有充分依据支撑,他协助委托人补充整理双方身份信息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鉴于被诉方可能逃避诉讼,在法院立案受理后,他配合法院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诉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期间,被诉方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李俊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关键证据,明确阐述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判决被诉方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另一起案件中,委托人借款13万元给被告一、被告二,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被告一、被告二否认与委托人存在借贷关系,主张未出具借条、未收到借款,且案件已过诉讼时效;被告三辩称款项已交付被告一、被告二,应由该二人还款,自身不应承担责任。李俊针对被告的抗辩,补充收集证据,包括被告一、被告二向被告三出具的原始借条、还款收条,以及各方协商还款的视频资料。庭审中,他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指出委托人将款项交付被告三委托出借,被告三以自己名义与被告一、被告二建立借贷关系,后已完成双方信息披露,被告一、被告二在协商中亦作出还款承诺,符合《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权利。针对诉讼时效争议,他提交视频证据,证明被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其无权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充分支持。
还有一起案件,委托人赵XX借款43万元给庆X、振X,杨X作为借条出具人。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被告庆X、振X提出“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借款未实际交付、已过诉讼时效”等抗辩理由。李俊团队协助委托人收集整理证据,包括杨X出具的两份借条、相关视频资料等,重点核实借款交付情况、各方当事人关系、利息约定及催款过程等关键事实。庭审中,他们明确指出赵XX与杨X之间构成委托关系,杨X已将款项实际出借给庆X、振X,且杨X已向庆X、振X披露实际出借人,庆X、振X在协商过程中承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最终,法院认定赵XX与庆X、振X之间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庆X、振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代理法定继承人李X追讨30万元民间借贷本息的案件中,二被告否认借贷关系成立,辩称未收到借款且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李俊接受委托后,确认李X的诉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他重点收集关键证据,包括案外人杨X提交的二被告签名捺印的借条、李XX资金交付凭证、利息支付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资金流转链条证据体系。他调取各方就还款事宜协商的视频资料及书面记录,证明诉讼时效已中断。庭审中,他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力反驳二被告的全部抗辩理由,清晰阐述借贷关系成立、诉讼时效未届满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判决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李俊律师在这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控、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以及对证据的精心收集和整理,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借款本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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