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清远的一起重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就凸显了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争议性。被告人L某一审被认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二审时被告人委托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万利律师。
万利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广州,同时也覆盖广东其他省市。他是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办律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还是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他的执业理念是敢说,敢做,敢拼,并且兼具律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三重资质,曾荣获2021年法学会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三等奖。
接受委托后,万利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和专业能力,迅速投入到案件的辩护工作中。他全面阅卷、核对电子数据鉴定意见、梳理信息来源与数量认定逻辑,针对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标准、信息性质、量刑尺度等核心争议点,形成了完整的二审辩护方案。
在证据方面,万利律师指出案涉海量信息主要存储于曾作为公司公共设备使用的一体机电脑,多人可接触,信息原始来源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能直接推定全部信息均由L某非法获取,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信息数量与真实性认定,一审仅对手机信息进行比对,未对一体机电脑内数十万条信息逐一核验,存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无法特定识别的情形,以部分比对推定全部数量,证据标准不足。
在信息性质与主观目的上,万利律师强调L某获取信息主要用于装修业务推广,无出售、牟利、实施电信诈骗等恶意,主观恶性较小;案涉部分信息不宜直接认定为高敏感财产信息与交易信息。同时,他认为本案未造成信息大面积泄露、电信诈骗等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一审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并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量刑畸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虽然最终二审法院未采纳辩护人的上诉及辩护意见,维持原判,但万利律师在二审庭审中严格依据证据与法律,围绕电子数据合法性、信息数量准确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展开充分质证与辩论,完整履行了辩护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万利律师在网络犯罪、数据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经济犯罪等高精尖刑事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庭审把控能力,也体现了他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稳定、可靠、专业刑事辩护服务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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