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卫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案件困难重重。公司注销意味着难以直接追究公司责任,且手头证据有限,难以证明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张律师没有退缩,他迅速调整策略,将目标锁定在公司股东赵先生和孙先生身上。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全面调取了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仔细查阅每一份文件,不放过任何细节。同时,他还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研究,为后续诉讼做准备。
突破口就在这些工商内档资料里。张律师发现,公司注册资本高达2019万元,可两名股东的出资期限长达数十年且均未实缴出资;2024年公司违法减资,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2024年公司决议解散,清算组负责人未将解散事宜书面通知段先生,属于“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情形。张律师依据这些关键事实,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面对被告孙先生委托律师提出的抗辩,张律师紧扣核心证据,有力驳斥了代理关系的存在,获得法庭采信。随着证据的不断完善和法律依据的充分论证,案子有了实质进展,对方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保全措施落地后,局面开始变化。张律师运用庭审抗辩的手段,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公司之间成立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因车辆存在权利瑕疵被抵押权人扣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予以解除。公司已注销,股东未举证证明已履行出资义务,亦未举证证明已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原告,应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先生、孙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购车损失58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319.55元,由两被告负担1978.44元。张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他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让模糊的事实变得清晰,成功为段先生挽回了损失。
从这起案子可以看出,在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时,律师要善于从细节中寻找突破口,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对于陷入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像张卫军律师这样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为当事人全力争取权益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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