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宁波市,就有这样一起案件,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在负责杭州某幕墙工程项目管理期间,因在工程款审批环节为劳务包工头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达7.8万元。此时,当事人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心理压力。
2018年开始执业的蔡泽业律师,是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他长期服务于浙江宁波市的客户,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其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案件占比约90%。他秉持“专注、极致、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得知当事人的困境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蔡泽业律师在委托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正式介入案件。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凭借其对法律的严谨态度和对细节的极致追求,仔细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他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行为在证据关联性、完整性上存在明显瑕疵,关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支撑。
随后,蔡泽业律师重点梳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起诉标准。
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当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确实、充分标准。
最后,蔡泽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蔡泽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成功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浙江宁波市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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