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欠款:租赁纠纷的僵局
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的何小艳律师,自2008年起即深耕债权债务纠纷领域。在原告李XX与被告谢XX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拖欠租赁台班费的情况令人棘手。2011年5月22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欠款298600元,此后虽有部分还款,但截至2021年11月15日,仍实欠27万元。这笔欠款一拖就是十余年,对于原告来说,追讨欠款困难重重。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何小艳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凭借其在债权清收方面的丰富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
策略出击:中断时效与财产保全
考虑到被告拖欠时间过长,诉讼时效成为关键问题。何小艳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具体案情后,引导当事人要求对方还款,成功中断诉讼时效。同时,为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何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常年处理此类案件的她,深知财产保全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李XX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书,对相应财产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这一举措为后续的胜诉及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胜诉执行:权益保障的实现
由于诉讼策略得当,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成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关系,《欠条》合法有效,被告应当按照结算确认的金额向原告支付挖机租赁费用。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已放弃举证、答辩及质证等权利。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谢XX向原告李XX支付台班费27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0%的标准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被告即支付了全部租赁台班费及逾期利息,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操建议:
1.遇到欠款情况,及时与律师沟通,确定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必要时采取措施中断时效。
2.起诉时,若有必要,应果断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障后续执行。
3.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条、还款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有力证明自己的主张。
4.积极配合律师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案件信息,共同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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