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罗春,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此前,他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应用能力与商业合规意识。
2024年11月至12月,在岱山县XX某堆场发生了一起盗窃电缆线案件。被告人李X等四名货车司机两次实施盗窃,销赃得款约49,200元。而个体收购人员余X,明知这些电缆是犯罪所得,仍两次进行收购,获利约3,000元。余X有着不良前科,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还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余X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但在到案初期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过后来,他选择了认罪认罚,并退赃3,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余X提起起诉,并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毕罗春律师作为余X的辩护人,在接手案件后,凭借其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经验,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包括认为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此意见未被采纳),强调余X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还提及余X家庭困难等情况,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这起案件中,毕罗春律师深知余X面临的不利局面。余X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初期还未如实供述,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加重处罚。但毕罗春律师紧紧抓住认罪认罚和全额退赃这两个法定从宽情节。他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向法院阐述这些情节对量刑的重要影响。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余X有期徒刑十个月,避免了加重处罚。
虽然毕罗春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法院在法定刑期内给予了较低的刑期(十个月)。与主犯盗窃罪的刑期(一年一个月)相比,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这一结果表明,毕罗春律师的有效辩护让余X在同类犯罪中获得了合理的刑期,维护了余X的合法权益。
最终,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毕罗春律师凭借其在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他对刑事辩护领域规则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也赢得了当事人和业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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