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投,把一处商住用地租给A企业开发建设。后来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还明确若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一开始,村集体觉得有合同保障,这事儿问题不大。
可到了2021年,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它们仍未足额支付。村集体慌了,自己去跟企业沟通,可企业就是拖着不给,这让村集体既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村集体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崔易蓬律师。崔律师执业多年,在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崔律师接手后,全面梳理材料,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企业的欠租事实发生在疫情前。这一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崔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先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2013年《租赁协议》、2015年《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截至2021年10月欠款达数百万元。接着,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明确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合同在通知到达承租方时即告解除。针对承租方“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律师指出欠租在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不可逆转,承租方补缴款项不影响违约认定,合同约定的解除后果应被尊重。同时,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
庭审中,双方激烈交锋。承租方坚称自己没有根本违约,而崔律师则依据事实和法律,有力地反驳了对方。最终,法院采纳了崔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按规定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听到判决结果,村集体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违约条款和解除条件。第二,遇到违约及时固定证据,如催款函、支付流水等。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签订合同后要留意对方履约情况,遇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这个案子里,崔易蓬律师精准把握合同解除权规则,抓住企业疫情前欠租的关键细节,帮助村集体收回租赁地块和资产,维护了集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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