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为石XX承建的“壹号院”工程提供钢管、扣件。合同履行时,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并签收,但之后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和支付租金。于是,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归还租赁物、支付租金,让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存在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提取租赁物属代理行为,责任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到原告履约有过错,未及时取得石XX书面确认致损失扩大,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称与章XX无委托关系。
俞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超300件案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在此次二审中,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审查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交易习惯等证据,在法庭上精准辩论,指出石XX与章XX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行为未超委托范围。二审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石XX需归还XXX钢管2451.30米、扣件1200只,支付租金10864.40元,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二:房屋买卖调解成功
2024年10月2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XX、谭XX。原告诉请被告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俞雯律师在处理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时,不仅有丰富的房产纠纷办案经验,她还具备婚姻家事纠纷等其他领域的经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充分考虑双方利益,把握调解时机,一方面向被告分析继续僵持可能面临的高额索赔风险,另一方面与原告沟通,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X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案例三:购房款截留助力收房
原告张某某在2021年3月于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147万元,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原告遂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激烈辩论。
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庭上清晰阐述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在这三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展现出了独特的价值。在租金纠纷二审中,她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运用,有力地证明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为客户赢得终审胜利。在房屋买卖调解案中,她精准把握调解时机,平衡双方利益,促成和解,避免了双方的进一步损失。在购房款截留案件中,她准确适用表见代理等法律规定,帮助客户成功收房。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租赁合同纠纷,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调解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法院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对于确定付款义务和交付义务至关重要。
结尾
通过这三起案例可以看出,俞雯律师证据分析精细、调解时机把握精准、法律适用准确、行动积极高效,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的可靠选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