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在实战方面,李宏瑞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在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中,都有他参与辩护的身影。他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获得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从轻、减轻的处罚。像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处理;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申某故意伤害案等10起案件助力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多起案件实现从轻减轻处罚。
接下来看两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制定了多维度的辩护策略,强调犯罪情节轻微、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详细发表辩护意见,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另一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例中,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共购进该类产品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多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
在这两起危害食品安全罪案件中,李宏瑞律师展现出独特的价值。他通过精准把握案件细节,全面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在证据组织上,全面查阅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被告人有利的细节;在法律适用上,准确运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及缓刑适用条件,为被告人争取最大利益;在谈判时机上,庭审中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让法官全面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及从轻处罚的理由。
从司法价值来看,这两起危害食品安全罪案件体现了司法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严肃态度,同时也注重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给予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这也反映出司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鼓励被告人积极悔罪,改过自新。
回归到李宏瑞律师的综合优势,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亮眼的成果。他始终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无论是面对危害食品安全罪、开设赌场罪还是抢劫罪等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都能深入分析案情,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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