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方向
代理张某、万某、熊某,为其进行刑事辩护。
案情内容
张某案: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与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后,租赁脚手架设备却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涉及未用于约定工程的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万某案:2022年10月,万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5张银行卡及抖音、京东账户协助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某获利4000元。案件移送审查批捕。
熊某案:2018年9月和12月,熊某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两次在他人组织下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某主动投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策略
张某案: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迅速制定辩护策略。一是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调取相关材料还原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二是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无非法占有故意,其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不当;三是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四是及时提交专业意见,附证据线索推动检察机关审慎审查。
万某案: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某,迅速制定分阶段辩护策略。一是在审查批捕阶段,确认万某从犯地位、初犯偶犯情况,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二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跟进案件并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三是在审判阶段,巩固辩护成果。
熊某案: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迅速制定不起诉辩护策略。一是明确行为动机,界定情节性质,指出其与其他偷渡行为的区别;二是全面梳理从宽情节,如自首、无前科等;三是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
庭审交锋/关键抗辩
张某案:检察机关可能认为张某未按约定使用设备,有非法占有故意。律师回应称,张某一直从事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撤离未清点告知也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应属民事纠纷。
万某案:检察机关可能强调万某获利及涉案资金数额。律师指出万某系从犯、初犯偶犯,有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
熊某案:检察机关可能认为偷越国境行为构成犯罪。律师强调熊某目的是办理驾驶证转换,在国外未违法犯罪,有自首等从宽情节,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
案件结果
张某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本案取得不起诉结果,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诉。
万某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不予批捕意见,公安机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本案取得缓刑判决结果,为当事人保住了自由。
熊某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定熊某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取得不起诉结果,为当事人及时终结了诉讼程序。
律师总结/本案意义
本案在涉案金额大、犯罪事实看似清晰的不利条件下,凭借律师精准的法律定性、细致的证据梳理、对从轻情节的挖掘以及对刑事政策的运用,最终为多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或缓刑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