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琦律师是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
从2017年开始执业的贾琦律师,实战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尤为专精,承办的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办理了上百起在全国和地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涉案上亿的全国首起涉演唱会诈骗案,经辩护主犯仅认定诈骗十六万;全国首起基因检测诈骗案获得缓刑结果;浙江特大销售伪劣产品案获得缓刑结果,更有数十起公安局撤案、检察院撤诉、检察院不起诉等无罪结果案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他也有出色表现。在合同纠纷方面,他曾代理某物流公司申请再审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成功获法院提审并中止执行。
先来看贾琦律师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例。这是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因与被申请人焦X(原审原告)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某物流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再审阶段的代理人。经对原审案卷材料的深入分析与研究,贾琦律师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法定的再审申请条件。于是,他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后采纳了代理意见,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类似的精准分析和有效策略,也体现在贾琦律师办理的一起刑事辩护案件中。这是一起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被告人周X被指控在2017年4月底,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人民币161万元,后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145万元,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后,担任其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后,辩护人认为在涉案的“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在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基于以上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在这两个案例中,贾琦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他凭借对原审材料的深入研究,精准找出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错误,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再审的机会和中止执行的有利裁定。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他通过仔细分析证据,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结合当事人积极退赔、作用地位次要等关键量刑情节,进行有力辩护,为当事人大幅降低了刑期。
这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再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纠正错误判决的机会,而律师准确把握再审条件和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是关键。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与刑事的界限,以及抓住关键量刑情节进行辩护,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这启示同行在办理案件时要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对当事人而言,要选择专业、负责的律师为自己维权。
贾琦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深入分析、精准辩护,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