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北沧州,原告A与被告A于2025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原告租赁被告名下数百亩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合同明确约定了承包期限及承包金金额,原告于合同签订当日足额支付承包金几万余元。然而被告收取承包金后,未按约定交付土地,致使原告无法进行种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026年1月,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拖欠土地承包金,但截至原告委托律师起诉时仍未偿还。原告为追回款项,委托尹杰律师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承包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尹杰律师自2025年开始执业于河北沧州,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在处理复杂民商事纠纷,尤其是合同案件方面,展现出优秀的综合能力。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对多领域法律的熟悉,使得他在面对各类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核心要点,为本案的处理提供了坚实的专业基础。
尹杰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快速梳理全案材料,将突破口锁定在被告于2026年1月出具的那张欠条上。该欠条以书面形式明确了被告拖欠土地承包金的事实。在梳理过程中,尹杰律师发现被告虽出具欠条,但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存在明显违约。他仔细比对合同条款与欠条内容,调查被告的实际履约情况。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申请法院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尹杰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交了合同、欠条等证据,明确被告的违约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拖欠原告的土地承包金几万余元,定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偿还完毕;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并于同一期限前直接支付给原告。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结案前,尹杰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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