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宁德市,杨X经营着轮胎生意,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他多次向吴X出售轮胎并提供补胎服务,原本以为这是一桩长期稳定的生意往来,然而,到了2023年11月3日,经双方对账结算,吴X欠下了98000元的货款。此后,杨X多次催讨,吴X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这让杨X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杨X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着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过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在接受杨X的委托后,冯从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协助杨X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截至2023年11月3日,吴X欠货款98000元的事实。而且被告对此欠款事实无实质性异议,这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虽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可通过判决获得胜诉,但冯从福律师综合考量了多方面因素。他考虑到诉讼周期可能会很长,执行难度也较大,而且被告吴X有履约意愿但无一次性偿付能力。于是,他精准评估案件风险,引导杨X选择调解路径,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避免了“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冯从福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成功设计了“加速到期条款”,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吴X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核心风控工具极大地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为杨X保留了强力执行保障。
同时,为了促成和解,冯从福律师在谈判中建议杨X做出一定让步。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杨X让步了8000元。冯从福律师向杨X充分说明,让步的金额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时间成本及执行风险相比是合理且划算的。此外,杨X承担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进一步促成了被告的签约意愿。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体现了冯从福律师对诉讼经济原则的运用。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6月18日,吴X欠杨X货款90000元;吴X分三期偿还,2025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6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7年12月18日前偿还剩余30000元;若吴X违约,杨X可按加速到期条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杨X自愿负担。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杨X和吴X之间的纠纷,也体现了冯从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优势。他精准评估案件、设计合理条款、运用诉讼经济原则等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此案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有履约意愿但无一次性偿付能力的情形,其处理方式对同类买卖合同纠纷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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