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调解书
甲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 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 对子女 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 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 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可以进行歧视。在抚养费上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怎么支付都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国家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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