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不少老人都会考虑身后财产的分配问题。有的子女多的家庭,老人可能会更偏爱某一个孩子,或者某个孩子对老人照顾得更多,老人就想着能不能把自己的财产都留给这个孩子。那么,立遗嘱把财产指定给一个子女到底行不行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律是否允许指定子女继承
法律是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比如张大爷有两个儿子,他觉得小儿子一直陪伴照顾自己,就可以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都留给小儿子。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
要让遗嘱有效,得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遗嘱人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的老人,在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其次,遗嘱内容要真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被胁迫、欺骗。再次,遗嘱处分的财产得是遗嘱人自己的合法财产。比如李大妈把和老伴共有的房子,在没经过老伴同意的情况下,全部立遗嘱给了女儿,那涉及老伴那部分份额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三、遗嘱的形式
遗嘱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比如王大爷自己用钢笔在纸上写下遗嘱内容,签上自己的名字,写好日期,这就是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见证人的要求
不是谁都能当遗嘱见证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比如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的朋友,就不适合当见证人。
立遗嘱把财产指定给一个子女是可行的,但要注意遗嘱的有效条件、形式以及见证人的要求等。不过,遗嘱指定财产归属后,可能会引发其他子女的不满,进而产生家庭纠纷。比如其他子女可能会质疑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这时候该怎么应对这些纠纷,如何维护遗嘱的效力呢?遇到这些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帮你妥善处理这些棘手的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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