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关系的长河中,并非每一段都能一帆风顺。2022年,原告(女方)因被告(男方)的出轨及过激行为,首次提起离婚诉讼,却被法院判决驳回。此后双方长期分居,原告独自外出务工。2025年,虽被告口头同意离婚,但原告为保障自身权益,委托刘俊宏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刘俊宏律师有着丰富且多元的履历。他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先在某大型化工企业担任法务兼总经理助理,积累了企业法律实务经验。之后入职某地人民检察院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深度参与多起重大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的办理,熟悉了刑事案件全流程,对刑事辩护要点与策略有深刻理解。2023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在多家律所执业后加入贵州转折律师事务所。
在接手这起离婚案件后,刘俊宏律师凭借其在企业法务工作中培养的证据收集与风险防控能力,以及在检察院工作时积累的对证据审查和运用的经验,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收集、整理了一系列相关证据。结婚证复印件、首次离婚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流动人口居住信息、子女预防接种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等,这些证据构成了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长期分居事实的有力支撑。
2025年4月9日,案件由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刘俊宏律师陪同原告远程参与庭审。庭审中,他依据自身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就核心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他指出原被告经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已分居三年之久,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原告主张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于被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告仅认可部分共同财产,对部分债务的真实性和共同性不予认可。
在庭审过程的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刘俊宏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他对原告提交的核心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充分论证,对被告提交的部分债务证据提出异议,并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当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贷款证明等证据时,他又就该部分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发表专业意见,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刘俊宏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支付一定抚养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也进行了合理分配。虽然在抚养费数额上未完全达到原告的诉求,但整体为原告争取到了较为合理的结果。刘俊宏律师通过这起案件,展现了其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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