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东莞,曾发生一起恶劣的团伙盗窃案件。该团伙流窜作案,以“加工金饰、以旧换新、现场清洗”为幌子,在多个乡镇针对老年人群体秘密窃取黄金首饰,涉案次数多、被害人数量多,社会影响极差。根据司法政策,针对老年人盗窃依法应从重处罚。
李晖律师介入此案,为其中一名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分赃较少的被告人进行辩护。自2002年开始执业的李晖,服务于广东东莞,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忠于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讲究效率,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李晖律师首先精准切割从犯地位。他清晰区分团伙层级、组织分工、赃款分配,明确当事人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从犯,为大幅度减轻处罚奠定基础。在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的37天被公认为黄金救援期,李晖律师深知其重要性,虽此案例未明确提及该阶段工作,但他在以往的刑事案件中,会在这期间通过会见了解情况,并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争取改变当事人命运。
同时,李晖主导全额退赃退赔。他积极协调家属,全额退赔所有老年被害人经济损失,逐一取得书面谅解,彻底消除社会危害性,这成为法院轻判的最关键理由。在会见当事人时,李晖不仅向其讲解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其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还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建立信任关系。
在阅卷与质证环节,李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矛盾之处,便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
庭审发问时,李晖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还将同案各被告人地位、作用、情节、退赔、谅解情况对比呈现,明确提出当事人应判处最轻刑罚。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同时认定其为从犯,具有坦白、全额退赔、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为同案四名被告人中刑期最低者,实现了显著轻判。李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突破针对老年人犯罪从重处罚的压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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