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扣押物品依法处理,当事人未被判处刑罚,保留无犯罪记录。”
这份文书背后,是李雯菲律师一场严谨且专业的辩护工作。李雯菲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行业,拥有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法律实务经验逾10年。此次案件中,当事人因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协助摆放赌博机、提供场地及简单资金结算服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李雯菲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和从犯的规定,她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且系受他人安排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及时固定了这些有利情节。
随后,李雯菲全面阅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核算涉案金额、获利数额。她明确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协助结算,未参与赌场经营决策、分红,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厘清了案件性质。
接着,李雯菲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的相关规定,重点论述当事人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情节,提出不起诉的辩护请求。
最后,李雯菲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推动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观点,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雯菲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从接案时的初步判断,到证据收集,再到庭审前的精准辩护和沟通协调,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