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年,在江西南昌,章XX的生活陷入了一场风波。章XX是章XX与雷X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章XX的委托代理人。XXXX年X月,章XX与章XX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制了公安机关对林XX、黄XX制作的询问笔录。同月XX日,章XX与亲戚前往福建省XX县林XX、黄XX家中,唆使二人夸大章XX仓库的货物数量和金额,还将会话过程录音录像,并提交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
XXXX年X月X日,章XX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取保候审。XXXX年X月X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章XX涉嫌妨害作证罪移送南昌市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期间,检察机关先后于XXXX年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也两次重新移送起诉。
此时,黄健律师介入了此案。黄健律师2020年开始在江西南昌执业,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某人民法院。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他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查阅公安机关移送的所有卷宗材料。
黄健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深知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他仔细比对了林XX、黄XX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和章XX提交的录音录像内容。他发现,林XX、黄XX在询问笔录中的陈述与录音录像中的表述存在多处差异。而且,对于货物数量和金额的描述,证人前后说法也不一致。他还注意到,录音录像的拍摄环境、背景等细节存在诸多疑点,有可能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作为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研究会理事,黄健律师在证据审查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他围绕案件证据是否充分等核心要点,对所有证据进行了逐一审查。他还参考自己在法院的工作经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分析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黄健律师确定了以证据不足为由进行辩护的法律路径。他认为,检察机关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章XX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章XX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
黄健律师处理此类刑事辩护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全面审查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再从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证明力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在法院的司法工作经验充分融入到律师工作当中,为当事人竭尽全力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南昌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及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决定对章X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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