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黄蓉律师自2018年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在这起案件中,原告A作为实际施工人带领班组为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提供劳务,因无劳务资质挂靠在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名下。在审查案件时,黄蓉律师首先对“发包方—转包方—实际施工人”三层法律关系进行了穿透梳理。她仔细比对了各方之间的合同、文件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发现虽然原告A与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实际的劳务提供和款项往来主要是与被告某钢结构公司进行,从而厘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突破了书面合同相对性的束缚。
在锁定责任主体方面,黄蓉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结合工程款支付流向、现场管理主体、结算对接人员等事实进行分析。她发现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是工程款的实际支付方,且在施工现场进行实际管理和结算对接。基于这些事实,黄蓉律师准确认定发包方为最终付款责任主体,直接缩短了回款路径,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
最后,在款项核算环节,黄蓉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她逐笔核对已收款、代垫费、保险费、水电费、贴息等复杂扣减项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精准计算,排除了被告不合理的抗辩,确保原告A的每一分劳务报酬都得到了保障。在黄蓉律师的努力下,法院依法认定原告A与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成立事实劳务合同关系,确认案涉劳务提成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某钢结构公司向原告A支付十余万元劳务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护。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