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7月10日,淮安XX公司和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协议约定,XX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如家养老中心的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承包价格52800元,工期从7月11日到7月26日。当时,XX公司觉得这就是个普通的工程,按约定完成就能顺利拿到钱,问题不大。
2016年8月7日,工程经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验收调试合格,并且投入使用了。可到了起诉的时候,如家养老中心只支付了15000元,还欠37800元。XX公司多次催要,却发现如家养老中心在2017年2月17日已经核准注销了。这可把XX公司急坏了,钱没拿到,对方公司还没了,他们自己尝试联系投资人郑X,却没有结果,焦虑和自我怀疑笼罩着他们。
后来,经人介绍,XX公司找到了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章凯律师。章凯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章凯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如家养老中心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郑X。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章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XX公司收集合同、工商登记等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承揽合同关系以及如家养老中心的投资情况。
庭审中,XX公司主张自己按合同完成了工程,如家养老中心应支付剩余工程款。由于郑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XX公司与如家养老中心形成承揽合同关系,合同合法有效。如家养老中心已注销,未清偿债务应由投资人郑X以其个人其他财产清偿。最终,法院判决郑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XX公司工程款37800元。听到判决结果,XX公司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留好合同原件。第二,遇到欠款及时催要,保留催款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注销不代表债务消失,债权人要善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案子里,章凯律师抓住了独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关键细节,为淮安XX公司成功追回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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