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公司与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长期有玻璃买卖业务往来。2023年4月,XX公司依约供应了价值233943元的玻璃货物,然而被告收货后仅在2025年1月支付了5000元,剩余228943元货款一直拖欠。XX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要,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为维护自身合法债权,XX公司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她自2019年开始执业,处理案件经验丰富。
赵瑞宁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涉及,尤其在商事纠纷方面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XX公司的案件,她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她着手固定完整证据链,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货物交付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在她看来,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买卖关系真实存在以及欠款金额明确,是胜诉的关键基础。
同时,赵瑞宁律师及时启动了财产保全程序。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被告可能会转移财产,若不及时保全,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所以她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保障判决后可顺利执行。
在法律主张方面,赵瑞宁律师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清晰的主张被告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并自立案之日起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她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精准把握,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然而,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后未到庭。赵瑞宁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完整陈述事实、提交证据,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她在庭审中不慌不忙,将案件事实清晰地呈现给法庭。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赵瑞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28943元;以228943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LPR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赵瑞宁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XX公司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也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业界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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