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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X长期向被告小夫供应面粉等食材,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经结算小夫欠付货款。李X持载明欠款人小夫、标注“老婆XXXXXX”的欠条,将小夫、XXXXXX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这时,XXXXXX找到了在武汉汉阳区执业的戎畅律师,委托其应诉。
案件的麻烦在于,一审法院依据欠条、送货单及微信聊天记录,认定李X与小夫、XXXXXX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判决二人共同支付欠付货款及利息。但XXXXXX坚称自己未在欠条签字、未参与经营,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戎畅律师接手后,协助XXXXXX提起上诉,提交工商登记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欠条非本人签字、粉面店为小夫个人经营、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并就证据效力、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提出完整抗辩。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核查证据原件,查明欠条中XXXXXX签字及捺印均非本人所为,粉面店登记经营者仅为小夫。这些动作慢慢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后来,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小夫单独向李X支付货款31766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X对XXXX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这场债务纷争终于落下帷幕。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原告张XX经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与被告黄X签订拆迁还建期房买卖合同,签约当日全额付清购房款项。但近十年过去,房子始终未动工建设。张XX委托戎畅律师起诉解除合同。律师梳理完整证据链,驳斥被告以政府未通知分房为由的答辩观点。最终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被告全额退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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