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某自2019年起受王某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等工作,双方未签书面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某施工时因王某提供的脚手架断裂摔伤,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韩某与王某就赔偿协商无果后,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
王某一审提出多项抗辩,称韩某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韩某伤情与事故无唯一因果关系。一审法院认定韩某合理损失98590元,判决王某赔偿。王某不服上诉,二审中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某赔偿93590元。
另一起中介合同纠纷中,2023年2月,买受人亲属通过中介公司销售员为买受人购房。3月12日,销售员告知开发商返费40000元通过中介返还。3月17日,买受人与开发商签合同,中介承诺支付返佣40000元。2025年1月27日,中介仅支付15000元,剩余25000元未付。买受人起诉要求中介公司支付剩余佣金及利息,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审中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二审也未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判决中介公司支付佣金及利息,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案,2024年5月,郭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刘某转账但未签借条。借款到期后郭某拖延还款,刘某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郭某辩称该款是“好处费”,但无证据证明。一审法院根据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支持刘某按LPR计算逾期利息的请求。郭某上诉未提交新证据,二审维持原判。
在这些案件中,王芳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面对被告多项抗辩,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协助法院合理划分责任比例,精准核算损失数额。在中介合同纠纷里,律师依据公司法规定,促使法院认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间借贷案中,律师指导当事人留存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让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法院会综合考量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提供劳务者自身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中介合同纠纷中,只要佣金约定真实合法,法院会支持按约定支付佣金,一人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间借贷案件中,即便没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也会被法院认可。
回到最初的困惑,没借条、少证据的经济纠纷并非无解。王芳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法律适用和对证据的有效把握,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展现出专业、可靠、高效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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