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装饰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XXX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法院全部驳回被告提出的工期延误经营损失、租金损失反诉请求。”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岳凌宇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付出的诸多努力。
岳凌宇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在海南三亚本地法律实务领域深耕,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严谨的逻辑思维。当接受原告装饰公司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展开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收集的规定,他梳理装修合同、验收单、微信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工程增项确认等核心证据,固定了工程已完工验收、被告拖欠工程款的基础事实。
在明确案件基础事实后,岳凌宇律师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须转入公司账户,转至第三方个人视为无效付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要求;施工中存在设计变更、增项、行政责令整改、不可抗力等工期顺延事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情况可导致工期顺延,延误责任不在原告。
庭审中,岳凌宇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抗辩。他指出被告转至第三方的款项无委托授权,依合同不得抵扣,这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原告实际完工并交付钥匙,验收签字迟延系被告原因;设计变更、行政整改、台风等因素导致工期顺延,原告无违约。同时,他反驳被告工期损失主张,指出其无证据证明延误与原告存在因果关系,这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此外,为保障后续判决可执行,降低原告回款风险,岳凌宇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财产保全的规定,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名下相关财产。正是岳凌宇律师在接案后的证据梳理、争议焦点锁定、庭审抗辩以及财产保全等环节的精准操作,最终使得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实现了原告全额回款诉求,成功否定被告无理反诉,最大限度维护了施工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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