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关X各项损失合计99,481.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62元、鉴定费2100元,共计3362元,原告负担118元,被告负担3244元。”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祁月律师一场严谨且专业的法律之旅。
祁月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有着法学学士学位,在民商事及刑事领域均有系统研究。当接到关X老人被张X撞伤索赔一案时,初步判断案件关键在于被告未投保交强险以及被告对部分赔偿项目的质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侵权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
证据收集过程中,祁月律师遇到一定难点。被告质疑外购药无医嘱,为了证明外购药及复查费的合理性,祁月律师收集了病案、医疗费票据、购药发票、出院医嘱等证据。出院医嘱明确要求复查和服用利伐沙班,依据相关医疗规定和常理,这些费用属于合理医疗支出,为后续主张赔偿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提出的外购药无医嘱、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应为12年、精神抚慰金过高等问题上。祁月律师针对这些争议,逐一进行反驳。对于外购药问题,以出院医嘱为依据,说服法院认定该费用属合理医疗支出;对于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虽从原告主张的13年调至12年,但仍通过合理的计算和论证,为原告争取到了46,988.4元的赔偿;同时,合理主张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支持了5000元。
在整个案件中,祁月律师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在于对证据的精准运用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解读。通过提交充分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成功让法院支持原告全部合理损失,认定被告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99,481.5元的赔偿,有效弥补了当事人的损失,展现了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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