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交通和合同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刘苗律师,作为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拥有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的学术背景,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合同纠纷方面展现出卓越实力。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核心死结在于肇事摩托车驾驶人逃逸,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保险公司试图缩减赔偿比例,同时对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提出异议。刘苗律师凭借早年在法学课堂上对保险法原理的深入学习,敏锐地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则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是基于保护受害人权益和保险先行赔付原则的合理裁判,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因为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所以刘苗律师能精准运用法律条文进行有力抗辩。
在收集证据环节,他凭借在过往案件中积累的经验,深知证据链完整性的重要性。如同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他全面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护工证明及收费标准等,形成了完整的索赔证据链。正是由于前几年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证据收集的深刻认识,他才能在本案中迅速且准确地固定关键证据。
面对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扣减医疗费的常见抗辩,刘苗律师根据在仲裁员、复议委员、听证员等多维度法律工作中培养的敏锐洞察力,运用举证责任规则,指出保险公司对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的主张应承担举证责任。因保险公司举证不能,法院不予支持其主张。这一精准的判断和有力的抗辩,得益于他多维度法律工作经历所赋予的独特视角。
在合同纠纷案中,核心争议点在于上诉人易XX名下68平方米房屋是否包含在拆迁补偿范围内以及双方签订的两份补偿款分割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刘苗律师凭借对合同法律知识的长期钻研,系统梳理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多次、连续、一致的意思表示。因为对合同法律有深入的研究,所以他能从繁杂的文件中理清关键线索。
针对上诉人“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刘苗律师运用在长期法律实践中积累的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深刻理解,指出其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已实际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和禁止反言原则。这种对法律原则的灵活运用,源于他多年来在法律实务中的不断沉淀。
刘苗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为处理交通和合同领域的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多维度的法律视角,成功解决复杂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专业方法和策略将成为同类实务的重要参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