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刘先生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协议》,交付了2万元定金和25万多元首付款。然而,开发商以公章不在为由,一直未交付加盖公章的正式合同,还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此后,刘先生多次催促办理手续,开发商却始终推诿。后来,房屋因开发商债务纠纷被查封面临拍卖,刘先生的执行异议也被驳回。很多普通人在遇到这类情况时,可能只是与开发商反复协商,没有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湖北黄石的乐迪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他重点审查了《商品房定购协议》及收据,这能证明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以及刘先生已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又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刘先生多次主动要求签订正式合同,而开发商未能配合;还把《承诺书》作为关键证据,这是开发商违约的直接书面证据;同时关注法院执行裁定书,它表明刘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合同目的已根本无法实现。乐迪律师通过这些动作,完整地构建了关键证据链。
随后,乐迪律师准确判断本案核心争议点,确立了诉讼策略。他认为开发商隐瞒抵押事实、迟迟不签订正式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商品房定购协议》,刘先生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定金,并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同时,考虑到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正,乐迪律师调整策略,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违约损失。在庭审中,乐迪律师明确主张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解除协议,返还全部购房款和定金,并按LPR的1.5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当开发商辩称房屋不存在抵押问题、系刘先生因房价下跌不愿签约等,乐迪律师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完整还原事实,成功驳斥了开发商的抗辩。
最终,法院采纳了乐迪律师团队的主要代理意见。2025年作出判决,确认解除合同,开发商需退还刘先生购房款258428元、返还定金20000元,并支付以购房款为基数,从2021年5月7日起至购房款退还完毕之日止,按LPR的1.5倍计付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乐迪律师在这个案子中的核心价值在于精准锁定关键证据,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制定清晰的诉讼策略,为刘先生挽回了近30万元的损失。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房产交易纠纷,第一时间要固定好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不要轻易与开发商达成私下和解而销毁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避免陷入维权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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