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感情的尽头,选择和平分手。那要是自愿离婚,得办啥流程和手续呢?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毕竟自愿离婚意味着双方都达成了一致,可也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完成一系列程序,才能真正结束婚姻关系。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自愿离婚需要办理的流程和手续。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张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就先签订了一份详细的离婚协议,明确了孩子归小张抚养,小李每月支付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等内容。然后两人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一起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例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后,在冷静期内,小王反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程序撤回离婚申请。
三、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比如审查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等。
四、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例如当小陈和小孙通过了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至此他们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自愿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了财产,或者在子女抚养方面出现新的情况需要变更抚养权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没那么简单,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