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诉人朱某与被申诉人林某的借款合同纠纷由来已久。2017年,林某称朱某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60万元,并签订了《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林某举证借款支付方式为支付宝转账38笔共计138,600元、微信转账5笔共计5,500元,其余为现金支付,但未提供现金支付部分资金来源的证据。朱某在同期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形式向林某转账339,268元,林某在起诉时隐瞒了朱某还款的事实。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最初判决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后重审判决朱某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4万元。朱某不服该判决,委托胡雨薇律师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申诉。
林某一方认为,其与朱某签订的《个人借款抵押合同》《借款确认书》《还款计划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结合提供的照片及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明细,可以证明上述文件系朱某本人签署,朱某与林某存在借贷关系。
胡雨薇律师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借款事实存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林某虽提供了部分转账记录,但现金支付部分无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且转账金额大小不等、时间跨度长,有违一般民间借贷常理。从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看,难以认定60万元借款的真实性。
2.隐瞒还款事实:林某在起诉时故意隐瞒朱某已还款339,268元的事实,这种不诚信行为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3.涉嫌赌债:朱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部分转账涉及赌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民间借贷行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林某的起诉可能存在虚假诉讼、恶意制造债务的嫌疑。
综合以上几点,胡雨薇律师认为,本案不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应撤销原审判决并驳回林某的起诉。
仲裁/判决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依朱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林某涉嫌犯罪,林某的起诉应予驳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撤销(2019)陕0113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驳回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林某的起诉。原审案件受理费11,420元退还林某,再审公告费280元由林某负担。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企业和个人常见的错误认知包括认为只要有合同和转账记录就一定能胜诉,忽视了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法院会严格审查借款的真实性、资金来源、还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用人单位和个人来说,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在进行借贷活动时要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对于劳动者和普通民众而言,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遇到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胡雨薇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显著。在证据组织方面,她帮助朱某收集并整理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在法律定性上,准确判断本案涉及赌债及虚假诉讼,为案件的走向提供了正确的法律依据。庭审策略上,通过有力的论证和辩护,成功说服法院撤销原审错误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公正不仅体现在条文的规定上,更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胡雨薇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找到正义的方向,让法律的天平真正实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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