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周赫律师代理的多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涵盖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领域,涉及工伤认定、拆迁财物纠纷、串通投标罪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中,第三人刘X在公司库房搬运货物时受伤,某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意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双方的分歧在于,意公司认为刘X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某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不合法。而某区政府认为刘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能证明其工伤事实,意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
接受委托后,周赫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在工伤认定案中,协助被告某区人社局固定关键证据链,强调微信记录等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指出意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全面论证行政复议程序的合法性,出示全套程序性证据;有效应对原告关于“病历矛盾”的攻击。在拆迁财物纠纷行政诉讼案中,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厘清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援引法定程序规则,证明公安机关程序合法;强调救济途径的正确性,引导当事人通过正确途径解决争议;积极应诉,维护复议决定的稳定性。在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中,准确把握自首情节,争取到自首认定;强调无实际损害后果,协调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推进认罪认罚程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精准援引法律条文,申请相对不起诉决定。
最终,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中,法院认定某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某区政府行政复议程序合法、结论正确,判决驳回原告意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拆迁财物纠纷行政诉讼案中,法院完全采纳了周赫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王X的全部诉讼请求。在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中,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马X免于刑事处罚。这些结果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遇到工伤认定、拆迁财物纠纷、经济犯罪等类型纠纷时,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要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在刑事辩护中,要善于挖掘有利情节,合理运用法律制度,争取最佳的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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