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委托人)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一次性支付大额资金,约定公司定期支付固定收益。原告主张双方虽签的是租赁合同,但实际是借贷关系,公司长期拖欠收益款项,法定代表人出具协议确认欠款却仅支付少量款项后不再履约,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全部涉案合同,返还本金、支付合法利息,并追究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原告的依据是合同约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协议等。
被告初始面临的困境是,合同外观虽为租赁,但实际交易情况易被认定为借贷,且法定代表人已出具欠款协议,证据对被告不利。班兆然律师从突破合同外观束缚入手,精准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以被告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主张解除合同;结合协议认定法定代表人构成债务加入列为共同责任主体。庭审中,针对原告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债务加入问题,被告律师通过对协议条款的细致解读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引用,进行了有力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第二起劳动纠纷案件,原告(劳动者)于2022年3月28日入职已注销的某网络科技公司,公司直至7月26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存在拖欠工资等问题。原告主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股东及关联主体承担用工责任,依据是钉钉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流水等。被告初始困境在于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难以主张合作关系。班兆然律师通过相关证据夯实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论证各项诉求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查明公司注销信息锁定股东责任主体。庭审中,对于被告提出的合作关系抗辩,律师以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法院最终确认劳动者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公司两名股东支付各项合法款项,驳回对其他无关联主体的诉讼请求。
第三起劳动纠纷案件,原告(劳动者)于2023年8月27日入职餐饮服务岗位,工作至2024年3月4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在加班情形。原告主张与实际用工主体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承担责任,依据是入职材料、工服等。被告初始困境是存在混同用工情况,难以逃避责任。班兆然律师结合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固定劳动关系存续证据,依据举证责任规定追索加班工资,结合离职证据主张经济补偿。庭审中,针对被告对加班工资的抗辩,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有力回应。法院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各项费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三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认定法律关系,突破合同或用工关系的外观束缚;二是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证据论证各项诉求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三是锁定责任主体,明确责任承继问题,确保权益可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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