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杨X与吴X长期存在买卖及服务合同关系,经对账结算,吴X欠杨X货款98000元。杨X多次催讨无果后,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X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此时,杨X面临着货款难以收回的困境,急需专业律师的帮助。
福建地区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冯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和责任赢得了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在接受杨X的委托后,冯从福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协助委托人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清晰证明了吴X欠款98000元的事实。被告对此欠款事实无实质性异议,这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冯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评估了案件风险。他考虑到虽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通过判决获得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诉讼周期可能较长,执行难度也较大,而且被告有履约意愿但无一次性偿付能力。于是,他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路径,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避免了“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冯从福律师充分发挥其谈判能力。他成功设计了“加速到期条款”,即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若吴X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核心风控工具极大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为原告保留了强力执行保障。
同时,冯律师在谈判中运用诉讼经济原则,建议委托人适当让步。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委托人让步8000元。冯律师向委托人充分说明,让步的金额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时间成本及执行风险相比是合理且划算的。此外,原告承担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进一步促成了被告的签约意愿。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实际情况。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X分三期偿还货款,若违约则全部未到期款项视为到期。案件以分期付款方式结案,成功为委托人化解了纠纷。冯从福律师的专业处理方式,不仅高效解决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还为同类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以调促和”的参考范例,体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厚专业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