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尹艳华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展现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马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及骗取贷款罪一案中,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滨区检刑诉(2024)4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X作为两家工贸公司负责人,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骗取贷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22年1月,马X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其经营的家居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673XXXX4678.62元,税额XXX.885元,且发票均已抵扣税款。2020年10月21日,马X支付开票费,让董X从某木业公司为其经营的家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XXX元,税额129856.2元,发票已认证抵扣。在骗取贷款罪方面,2017年7月25日,马X以其经营的工贸公司名义,通过伪造虚假财务报表等方式,在某银行滨州分行骗取贷款300万元。后续多次办理借新还旧,2021年3月贷款到期未还,尚欠本金300万元。
接受委托后,尹艳华带领的辩护律师团队详细梳理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针对公诉机关指控,提出核心辩护意见: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案木材收购业务真实存在,对照家居公司出口业务量与实际木材使用比例,开票金额与实际收购量相符。开票人员信息与实际出售人不对应,不能作为构罪理由,且国家税款并未产生损失。同时,马X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他不存在伪造财务报表行为,贷款相关材料均是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银行并未被欺骗。而且,马X为贷款提供了真实、足额的担保,且已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该纠纷应属于民事范畴。围绕辩护意见,律师团队积极收集并向法庭提交了家居公司出口货物杨木含量核算报告、生产经营视频、国外订单图纸等关键证据,用以支撑辩护观点。
法院经审理,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上,采纳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税额进行调整,将部分发票金额予以去除,最终认定该部分税额为457万元。关于骗取贷款罪,虽未完全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认可马X已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最终,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认定马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同时,责令马X继续按照还款协议偿还银行贷款,扣押款项用于退缴税款,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另一起案件是李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2023年3月,多名涉案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商议共同出资开发赌博应用软件用于网络赌博,后经他人介绍联系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双方达成开发赌博APP的口头协议。当事人李X受该公司负责人安排,作为核心技术开发人员,参与开发了名为“XXXX”的赌博APP,另一名涉案人员参与开发辅助性工作。开发过程中,该公司以其他公司名义在某支付有限公司开立账户,搭建了支付结算通道。2023年4月,该赌博APP正式上架运营,涉案人员分工负责平台经营管理、技术维护、后台管理、赌客充值提现审核、赌博群管理等工作。经审计,2023年4月18日至6月26日期间,该APP平台内参赌人数达1485人,入账金额2400多万元,出账金额2300多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网络开设赌场犯罪。
2023年6月,李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尹艳华担任其辩护人。尹艳华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和研判,结合本案法律适用问题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在案件审理阶段,尹艳华当庭发表专业辩护意见:本案中李X的行为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非开设赌场罪;李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帮助犯或从犯;李X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李X系初犯、偶犯,无任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李X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李X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助力,应据此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了全面审查,虽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李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意见,但认可并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多项核心辩护观点:认定李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确认李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采纳李X协助公安机关恢复涉案赌博软件数据、协助侦破案件的情节,认定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李X成功获判缓刑,免于实刑处罚。
律师价值
在马X案中,尹艳华团队精准抗辩,针对两项罪名的构成要件,逐一拆解公诉机关指控,提出针对性的无罪辩护意见,推动法院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税额认定上,采纳有利于被告人的计算方式,大幅降低了该项指控的犯罪数额。通过收集提交出口货物核算报告、生产视频等客观证据,以事实为依据支撑辩护主张,增强了辩护意见的说服力。还积极协调当事人与银行的沟通,推动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银行谅解,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在李X案中,尹艳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细节,结合对卷宗材料的梳理和分析,精准把握本案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当事人的涉案角色、行为情节,从罪名定性、共犯地位、量刑情节等多个角度制定辩护策略。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协调,推动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挖掘出当事人协助公安机关恢复涉案赌博软件数据、协助侦破案件的关键情节,并在庭审中重点阐述该情节的量刑意义,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判缓刑。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经济犯罪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刑。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贷款等罪名,会严格审查是否存在真实交易、是否给国家造成损失等情况。在共同犯罪中,会根据被告人的作用大小区分主从犯,对于从犯会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的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以及协助办案等情节,都会被法院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
结尾
当面临经济犯罪指控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尹艳华凭借精准的抗辩、有效的举证以及积极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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