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X日,被告人崔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后,委托江苏南通的顾浩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顾浩律师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顾浩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工作。他反复核查案卷材料,包括侦查阶段供述、同案人员笔录、被害单位陈述、银行交易记录、认罪认罚具结书及户籍信息等,精准锁定崔某具备的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之后,顾浩律师结合案情,制定了“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核心策略。
庭审中,顾浩律师围绕四大从轻情节逐一发表辩护意见。一是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二是崔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崔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四是崔某主动退缴XXX元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顾浩律师明确提出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崔某从轻处罚。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采纳了顾浩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崔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同案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责令崔某继续退缴违法所得XXX元,刘某在XX元范围内承担共同退缴责任,连同已退缴的XXXX元发还被害单位。
另一起案件中,20XX年被告人SX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委托顾浩律师辩护。顾浩律师细致阅卷、制定策略,庭审发表专业意见。最终法院于20XX年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S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从当事人崔某委托顾浩律师,到一审判决下达,历经了X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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