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年X月,章XX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取保候审,一场法律纷争就此拉开帷幕。之后,案件历经侦查、审查起诉,还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在这场充满挑战的法律较量中,黄健律师的出现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黄健律师自2020年开始在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江西南昌。他是法学学士,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曾任职于某人民法院。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8起,绝对无罪案件4起。作为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所权益合伙人、刑诉委主任等,他秉承着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在这起涉嫌妨害作证案中,黄健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围绕案件证据是否充分等核心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他深知在刑事辩护中,证据是关键。凭借其在法院的工作经验,他对证据的审查有着严格的标准。他仔细研究了公安机关对林XX、黄XX制作的询问笔录,以及章XX唆使二人夸大货物数量和金额的会话录音录像等证据。
在审查过程中,黄健律师发现这些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章XX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他将自己在法院司法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融入到律师工作当中,从专业的法律角度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论证。他指出,虽然章XX有唆使行为,但现有证据无法确凿证明其行为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
经过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章XX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最终,南昌市XX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章XX不起诉。
黄健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证据的严格审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也践行了他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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