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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往往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给出借人追讨本金和相关费用带来难题。在浙江宁波市就有这样一起案件,委托人面临着借款难以收回的困境,此时一位专业律师的介入显得尤为关键。
梳理案件与提起诉讼
2018年开始执业的蔡泽业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重大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接受委托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他收集整理了《借款合同》、款项交付凭证、律师费支出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明确提出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损失、承担律师费以及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
庭审举证与权益维护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作为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泽业秉持“专注、极致、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全程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他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主张。尽管被告经法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但蔡泽业律师依然全力以赴,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结果与委托人权益实现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委托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被告的行为,符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案涉《借款合同》依法无效。不过,蔡泽业律师的努力没有白费,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借款本金,并赔偿委托人因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损失。虽然驳回了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但蔡泽业律师帮助委托人最大程度地挽回了损失,体现了其在浙江宁波市重大民商事案件中的专业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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