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金华武义县,出借人与借款人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出借人曾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本金560000元,双方就还款期限、利息计算、违约责任等事项无法自行协商一致,因此产生争议,出借人遂委托律师维权。
张飞勇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2022年开始执业,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年均办案70余件,其中欠款追索、民间借贷类占比约75%,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本案中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其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和对民间借贷领域的深入了解,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解决纠纷提供专业支持。
律师接手后,将借贷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作为突破口。这些证据时间跨度涵盖借款发生到产生纠纷的整个过程,形式包括纸质合同和电子转账记录,内容包含借款金额、利息约定、转账时间等关键信息。
接受委托后,张飞勇律师凭借其年均承办上百件案件积累的经验,首先梳理案件证据,明确借贷事实、本金金额及利息约定,确定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作为最优解,高效、低成本实现债权。在梳理过程中,律师发现双方对利息计算方式存在理解差异这一疑点。随后,律师协助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接武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程参与调解谈判,凭借其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明确了分期还款计划、利息标准、违约后果及律师费承担等核心条款。调解达成一致后,律师立即准备司法确认申请材料,向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全程跟进审查流程,保障程序合法合规。
最终,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作出(20xx)浙0xxx民特xxxx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借款人分三期向出借人归还本金560000元及对应利息;借款人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视为全部款项提前到期,出借人可就剩余本金、利息及律师费30000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出借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结案前,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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