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3年那场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中,田某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却因超越D驾驶的车辆,瞬间引发了一场致命的祸端。ABCD四人当即驾车截停田某车辆,一场悲剧就此拉开帷幕。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孤立无援的田某团团包围,随后便是惨无人道的殴打。期间,A持刀捅刺田某胸部、颈部,BC持斧头砍击田某头部,最终田某不幸死亡,而A捅刺田某颈部的行为成为了致命伤。
时光荏苒,2023年公安机关将ABC三人抓获归案,最初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三人立案侦查,将D列为案件证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山西太原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常洁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极为丰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其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
常洁律师通过细致阅卷、梳理案件细节后,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她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更为关键的是,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结合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足以认定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常洁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予以采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上述辩护观点,凭借其精湛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办案态度,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辩护意见。
常洁律师始终坚守“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是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此次成功改变案件定性,更是彰显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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