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人涉及湖北某传销案,被指控与他人共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新型传销案件,在短短三个多月时间里,吸引注册会员超3万,实际参与人员2万多人,层级最高达近百级,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社会影响极大,一审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李星星律师介入二审后,首先全面梳理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
李星星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在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百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她在审查本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梳理材料过程中,她凭借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违法所得计算存在严重虚高的问题。同时,她长期坚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深入分析同案供述,从而发现了上诉人角色定位的偏差。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李星星律师在开庭前,精心准备并当庭提交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证据。最终,法院认定上诉人为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二审新增退赔等情节,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多元核减至11万元,实现了传销大案罕见的二审大幅改判。
李星星律师处理此类传销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固定关键证据。然后,仔细分析违法所得的计算,排查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等问题。同时,深入研究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定位,通过对比同案供述、证人证言等确定是否为主从犯。李星星律师执业领域集中于侵权、婚姻家事、刑事等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类案件,凭借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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