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肖XX等五人作为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向被告深圳市XX公司追讨石材货款。被告却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还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甚至申请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鉴定,原告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此时,执业近十年、身为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潘登接手此案。
这起案件难点重重。法律层面,原经营者死亡导致主体资格认定复杂,结算清单真实性存疑,被告的各项抗辩使得法律关系胶着。事实方面,工程量计算和价格认定模糊,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难以把握。潘登拥有云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在专业理论的支撑下,他深知这并非简单的货款纠纷,而是涉及多方面法律事实交织的复杂案件。
潘登凭借丰富的合同纠纷办案经验,尤其是处理过2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占比约30%的履历,从独特视角切入案件。他制定了“坚持核心证据、灵活应对鉴定、合理调整诉求”的战略。他知道,在众多证据中找到关键证据并构建完整证据链是破局关键。
在实战中,潘登展现出强大的专业能力。收集整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时,他基于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敏锐地捕捉到这些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对于被告质疑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他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利用过往处理类似主体资格变更案件的经验,顺利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面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积极应对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在三次庭审中,他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
除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颜X与杭州XX科技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纠纷中,潘登梳理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依据合同法律知识和处理合同违约案件的经验,成功帮助原告解除合同并拿回款项。在杭州XX物流中心XX交易市场XX食品商行与刘某的无书面买卖合同纠纷中,他指导原告取证,确认双方事实合同关系,最终使货款得到法院确认。
最终,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潘登不仅是诉讼场上的赢家,更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守护人,他用专业和智慧在合同纠纷的战场上为当事人披荆斩棘,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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