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求轮流抚养可以判决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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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的。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法院认为判定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依法判决轮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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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立法本意看,“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夫妻离婚后子女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基本生活权利,而不是要求子女必须随一方生活。现把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作为解决子女抚养的唯一方式,是审判实践的一个误区。笔者认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而不应以“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为原则。应该说,轮流抚养子女不失为合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一种重要途径。

二、“随一方生活”的负面影响。

首先,随一方生活的方式,导致离婚夫妻抚养子女权利义务失衡。如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本来就非常困难,而另一方也属于低收入阶层,按法律规定,另一方每月给付的抚养费虽占收入的20-30%,但实则仅有一、二百元,这必然使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堪重负。其次,随一方生活,人为割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容易扭曲当事人的情感心理。不少离婚的夫妻重新起诉争夺对子女的抚养权,原因就是不能忍受被判定与孩子分离的生活。再次,单亲家庭容易成为不良少年的摇篮。许多未成年子女因贫困或缺乏家庭关爱,而成为问题少年,甚至卷入不良少年群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后,还会引发不必要的诉讼,如随着子女长大而需要增加学习、生活费用以及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下岗或失业,经济收入减少而要求减少给付抚养费,当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就容易引发诉讼。

三、实行轮流抚养原则的可能性。

首先,虽然父母离婚后居住在不同的地区或出现住房困难等问题,可能给子女的上学带来一些麻烦,但这并非只有离异夫妻的子女才会遇到。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加之离婚诉讼中未得住房的一方能得到相应的房屋补贴款,因此,住房困难不应成为实行离婚夫妻轮流抚养子女的障碍,毕竟这一因素,较之于随一方生活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其次,实行轮流抚养,应当尽可能让子女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处生活的时期,可以适当地长一些;子女分别在两处生活的时期,一般可以均等,但不绝对划分。审判实践中,应当根据父母的抚养能力、便利子女上学等因素,对抚养子女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安排,力求产生积极的效果。

四、不适宜轮流抚养的情况。

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有: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7、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

轮流抚养是夫妻离婚之后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一种特殊方式。虽然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只会分给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不过,如果法院在仔细裁量之后认为夫妻离婚之后,孩子交给双方轮流抚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话,就会判决轮流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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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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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1、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按以下情形处理: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关系可因生母与继父、继母与生父的离婚而消灭。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消灭;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给付离婚时,对曾经受其五洋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抚养关系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因父母抚养条件的辩护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变更。具体变更方式可先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性人民提起变更之诉,人民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3、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进行判决。
4、子女抚养的负担。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时,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加以确定。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这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毕竟此时离婚夫妻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那协商之后做出的约定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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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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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抚养的负担。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时,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加以确定。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这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毕竟此时离婚夫妻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那协商之后做出的约定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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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能轮流抚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了,如果双方同意,孩子可以轮流抚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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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轮流抚养孩子?法院可以判决吗?
对于离婚最大的问题纠纷往往会出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身上,抚养权对于离婚的每一个人肯定都是想要去争取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只会有一个人有,另一个人只是有监视权,但是双方如果在离婚之前商量好了可以轮流抚养孩子的话也是可以的法院也有判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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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推荐:农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报销保险索赔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权之争一直以来很激烈,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这可能成为解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好方法,但是需要法律的依据和支持。
一、什么是轮流抚养轮流抚养,顾名思义,就是指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在子女与其共同居住期间,不相互支付子女所需的必要生活费,但是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和按比例或者共同承担因子女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抚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双方如果没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协议或是判决时考虑轮流抚养子女。
二、轮流抚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此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2、原夫妻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
3、原夫妻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三、轮流抚养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轮流抚养打破传统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的方式,其好处如下:
1、可以充分发挥男女双方各自养育孩子的长处,相对地使子女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轻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理造成的创伤,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和生理上健康成长,有利于孩子身体、智力、情感等方面健康发展;
2、父母轮流抚养,可以满足夫妻双方都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降低离婚后父或母因未得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直接抚养权而造成情感上的巨大落差,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缓和你们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
3、从抚养费和探望权上来说,轮流抚养可使父母双方在照顾抚养小孩的同时就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了,至于教育费、医疗费等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省去传统由一方抚养时双方总是因为抚养费问题而诉诸的麻烦,探望权亦是如此。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小编则不建议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
1、子女太小,甚至两周岁以下,此种情况下还是母亲亲自抚育为好;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如长期出差、加班等;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或是居无定所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除此之外,子女的户口、姓氏等问题也需要原夫妻双方在轮流抚养方式中协商解决。由于轮流抚养将定期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带来一些影响,因此,轮流抚养不能过于频繁,时间间隔不易太短,否则将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根据法律的规定,这是肯定的。但是轮流抚养中的抚养权的变更、居所变更、户口本的变更,手续是比较复杂的,轮流抚养为父母抚养孩子提供了解决办法,但其实也加大了手续办理的复杂性。轮流的周期问题也是影响孩子的一个重要影响点,关于轮流抚养的问题,应该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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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推荐:农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报销保险索赔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权之争一直以来很激烈,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这可能成为解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好方法,但是需要法律的依据和支持。
一、什么是轮流抚养轮流抚养,顾名思义,就是指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在子女与其共同居住期间,不相互支付子女所需的必要生活费,但是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和按比例或者共同承担因子女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抚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双方如果没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协议或是判决时考虑轮流抚养子女。
二、轮流抚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此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2、原夫妻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
3、原夫妻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三、轮流抚养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轮流抚养打破传统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的方式,其好处如下:
1、可以充分发挥男女双方各自养育孩子的长处,相对地使子女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轻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理造成的创伤,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和生理上健康成长,有利于孩子身体、智力、情感等方面健康发展;
2、父母轮流抚养,可以满足夫妻双方都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降低离婚后父或母因未得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直接抚养权而造成情感上的巨大落差,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缓和你们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
3、从抚养费和探望权上来说,轮流抚养可使父母双方在照顾抚养小孩的同时就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了,至于教育费、医疗费等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省去传统由一方抚养时双方总是因为抚养费问题而诉诸的麻烦,探望权亦是如此。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小编则不建议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
1、子女太小,甚至两周岁以下,此种情况下还是母亲亲自抚育为好;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如长期出差、加班等;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或是居无定所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除此之外,子女的户口、姓氏等问题也需要原夫妻双方在轮流抚养方式中协商解决。由于轮流抚养将定期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带来一些影响,因此,轮流抚养不能过于频繁,时间间隔不易太短,否则将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根据法律的规定,这是肯定的。但是轮流抚养中的抚养权的变更、居所变更、户口本的变更,手续是比较复杂的,轮流抚养为父母抚养孩子提供了解决办法,但其实也加大了手续办理的复杂性。轮流的周期问题也是影响孩子的一个重要影响点,关于轮流抚养的问题,应该视情况而定。
离婚后孩子能不能轮流抚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现象。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一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
二、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1、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按以下情形处理: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关系可因生母与继父、继母与生父的离婚而消灭。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消灭;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给付离婚时,对曾经受其五洋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抚养关系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因父母抚养条件的辩护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变更。具体变更方式可先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性人民提起变更之诉,人民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3、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进行判决。
4、子女抚养的负担。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时,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加以确定。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这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毕竟此时离婚夫妻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那协商之后做出的约定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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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流抚养孩子分抚养权吗?
我们大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方面的问题一向都是非常关心的,我们国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很多。为了避免离婚的矛盾激化和孩子无法健康成长的情况我们是可以进行轮流抚养的。轮流抚养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很常见了,那么轮流抚养孩子分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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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了,如果双方同意,孩子可以轮流抚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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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了,如果双方同意,孩子可以轮流抚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了,如果双方同意,孩子可以轮流抚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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