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4年4月,陈XX因为资金困难,向黄XX借了8万元。当时陈XX当场就出具了一份《借条》给黄XX,不过借条上没写借款期限和利息,只是两人口头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之后,黄XX多次找陈XX催讨,可陈XX一直拖着不还钱,这钱一欠就是将近十年。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XX委托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黄XX的诉求有三点:一是让陈XX一次性偿还8万元借款;二是支付从起诉之日起,到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三是让陈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陈昆伟律师作为原告黄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可被告陈XX呢,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就没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
争议焦点一: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法院查明,被告陈XX向原告黄XX借款8万元,有陈XX签名出具的《借条》作为证据。这就说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明确的,借贷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这个借款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所以依法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被告陈XX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这就相当于他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主张的事实没有异议,他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最终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
争议焦点二:利息是否应该支付
原告黄XX主张,虽然借条上没写利息,但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要求陈XX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陈昆伟律师在庭审中,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充分论证了这个逾期利息主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院认为,虽然借条未书面约定利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陈XX应该支付逾期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陈XX要在判决生效后的三十日内,偿还黄XX借款8万元以及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9月6日起,到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如果陈XX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就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陈XX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借钱的时候一定要写借条,借条上要写清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重要信息,别因为关系好就不好意思写,不然到时候可能会有麻烦。其次,如果借条没写利息,在催款的时候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样在主张逾期利息的时候会更有依据。最后,如果遇到对方拖着不还钱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拖得太久。
结尾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黄XX成功追回了借款和利息,这多亏了法院的公正判决和陈昆伟律师的专业代理。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经办了超百余件案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能够快速聚焦《借条》这一核心债权凭证,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审理,也能清晰佐证原告诉求。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为他打下的扎实功底,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派上了大用场。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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