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简背景: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合作方,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最后该公司胜诉获赔,这得益于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曾波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一系列操作。
逐件写动作:
当时面临合同中关键条款(如交货标准、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表述模糊,无法明确双方责任归属的障碍。曾波律师没有停留在合同文本的字面解读上,而是主动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他持令前往合作方的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调取了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全部资金流水记录,包括每一笔预付款、进度款、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及备注信息。这一动作带来的直接变化是:拿到了能够清晰反映双方真实交易情况的有力证据——从资金流向和支付习惯中,可以反推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真实理解和履行行为,为后续责任认定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
第一份证据拿到后,曾波律师没有急于向法庭提交,而是又做了一件事。当时,曾律师敏锐地察觉到合作方可能已经意识到败诉风险,有销毁相关业务文件的迹象。为防止关键证据灭失,他及时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请求对合作方的办公场所进行证据查封。法院批准后,在法警的配合下,曾律师现场封存了合作方保存的全部业务合同、补充协议、往来电子邮件、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以及内部审批单等关键文件。这一动作使得原本可能被删除、篡改或销毁的核心证据得以完整保留,有效防止了对方毁灭证据的行为,也为庭审中的质证环节提供了充足的弹药。
动作与结果的呼应:
申请调查令调取资金流水记录,还原了双方真实交易脉络;申请证据保全封存业务文件,防止了关键证据灭失。这两个保全性动作叠加,使得合作方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态度明显软化,不再坚持原来的推诿说辞。法官在庭审中采信了曾律师提交的全部证据,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公司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结尾:
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的曾波律师(执业证号:14205200210825490),自2002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合同案件占比约40%,在证据收集与诉讼策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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